李期的好友蔡延因做买卖资金周转,向他多次借钱,在借款本金累计到15万时,李期找蔡延协商,若不可以最近还款就先给他写个借条,毕竟15万元更不是小数目。
蔡延最近没办法还款,答应了一年后会一次性还清,并承诺会按月利息1分的利率付利息。于是,根据他们协商好的内容,蔡延给李期写了借条。
一年后,蔡延各种理由不还钱,李期怕拖时间久了,这钱更不好要了,第三找蔡延协商,并主动提出只须尽快还钱,他可以不要利息。最后双方达成的约定是:蔡延每月还6000元分期还款,李期舍弃利息。这个过程,是两个人在微信上完成的。
约定好后,蔡延还款仍是拖拖拉拉,好在李期催得紧,每月都能足额偿还。三个月后,也就是蔡延还了18000元后,死活不还了,进步到后来就直接电话不接,微信拉黑。
李期一气之下起诉了蔡延。气归气,但李期并没太高需要,只想着把本金要回来就好。大家给他收拾的案件思路是:蔡延之前还的18000元当作利息,起诉让他偿还本金15万元及剩余利息,利息就按借条上写的1分计算。
李期一听,非常担忧如此行不可以?法官支不支持?是否会致使输了官司?毕竟他曾说过不要利息了。大家把他的疑问担忧一一给他解答讲解过后,他赞同了大家的思路,但内心仍非常忐忑。
这点大家非常理解,毕竟这是他首次打官司,首次遇见这样的情况,不太了解不太知道里面的道道,不确定能否如此做,担忧非常正常。
开庭时,蔡延果然拿这个说事了,说那18000元是还的本金,不是利息。还打印了他们的聊天记录证明李期说过不要利息了。当然,这个也在大家预料之中,大家早为李期筹备好了反驳策略。
最后法院的判决是:蔡延还的18000元,不可以视为本金,应是利息。蔡延除去要偿还本金15万元外,还要支付有关利息。
也就是说李期过去舍弃的利息,仍然可以继续要。
缘由非常简单,由于支付利息清了解楚地写在了借条上,借条上明确的内容又没超出法律允许范围,那样法律就会保护。
虽然李期曾说过不要利息了,但有首要条件条件的,就是蔡延每月足额偿还6000元,目前蔡延违约不还了,那就应该按原先借条上写的支付利息。
如此算来,从约定利息到起诉,利息早超越了18000元,所以蔡延还的18000元看作是利息,并非本金,法官也就支持了。
李期的官司,是大家去年做的一个案子,像李期这样的情况,不少债主都遇见过。为了让他们快点还钱,主动舍弃利息,舍弃了欠债人又反悔不还了,这么看大家仿佛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今天李期的案子告诉大家:并非。
当你在他们还款的首要条件下赞同舍弃利息后,假如他们又反悔不还了,是他们违约,你可以继续向他要利息。
所以,假如你真遇见了这样的情况,起诉时记得要利息,法官会支持。
引使用方法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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